“我手头有蒙牛冷饮提货券,商家却不肯按规定的价格兑现。”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此事。
一个月前,张先生女友的单位发了十张蒙牛冷饮提货券,价值共100元。提货券背面有冷饮价目表,并列有提货点的地址和电话,持有人可以凭券到店里兑现等额的冷饮,有效期至9月30日。前天,张先生正好在闽侯南屿的老家,临近中午,天气正热,他想起冷饮券还没用,恰好不远的南通镇有一个提货点。于是,张先生骑了半个多小时的车,找到南通镇南通街上的冷饮店。正当他掏出提货券,伸手到冰箱里想挑冷饮的时候,店老板制止了他。老板说:“店里不能用券,早告诉蒙牛不要把我们店名印上去了。”
张先生当场跟蒙牛福州事业部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告知,冷饮券肯定是可以兑现的,会让业务员与其联系。可是,张先生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接到业务员电话,天气炎热,只得无奈返回。
昨日,记者按照提货券上的电话与店主取得联系,店主先是说可以凭券兑换,后又改口说不能按券面上规定的价格兑换。比如一根蒙牛“随变”冰棍售价2元/根,但是持兑换券就要按4元/根来算。这意味着,100元的兑换券实际购买力仅剩一半。
记者致电蒙牛福州事业部,工作人员说,双方是协商好的,兑换一定要参照提货券上的价格进行。蒙牛方面已经派当地业务人员与店主进行沟通,当时在店里的人可能不清楚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