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废弃的猪肥肉、猪内脏等熬制猪油,然后运到福州、莆田等地非法销售。近日,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对梅婷和阿勇(均为化名)提起公诉。
2013年6月6日晚,经群众举报,平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潭城镇某饲料店内扣押猪油3万多斤、猪油渣8000斤,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
经查证,梅婷和阿勇打着饲料店名号经营一家黑作坊。每天一大早,阿勇就去肉摊和超市,以每斤0.5元的价格收购没人要的猪内脏、猪肥肉和猪皮,拿回去倒进大锅熬制“地沟油”。经过简单的加工包装,阿勇将这些“地沟油”运往福州、莆田等地,卖给油饼店、饲料场和养鸡场。
根据相关规定,“地沟油”是指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成油。本案中,梅婷等人利用废弃的猪内脏、猪肥肉、和猪皮加工提炼猪油,没有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证明,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属于“地沟油”的范畴。
据了解,地沟油里含有的黄曲霉素毒性比砒霜高出100多倍,当人食用勾兑地沟油的食用油时,最初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长期食用会使人体脏器受损甚至癌变。
如何鉴别地沟油?
检方提醒市民,可通过“看、闻、尝、听、问”五个步骤鉴别“地沟油”:第一,看色泽,地沟油颜色发暗,比较浑浊,且有沉淀物;第二,闻气味,地沟油有臭味,呈淡淡哈喇味;第三,尝味道,地沟油有异味,炒菜不香,且残油渣呈黑炭状;第四,听声音,地沟油燃烧发出“吱吱”声或“噼叭”爆炸声;第五,问来源,询问进货渠道、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检验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