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吃肉是一种奢侈,不到过年过节,生日什么的,要想吃肉几乎是梦想。古人云,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如今几乎每个人都是肉食者了,“未能远谋”再也站不住脚跟。现代人对吃越来越有考究,生活便从餐桌上的美味中丰富起来。
我最擅长的是做红烧排骨,家里来客了,我会得意地露一手:首先将排骨宰成4厘米的段放入沸水中除去血水捞起洗净待用, 姜切片, 葱洗净去头拴成一结(3根左右),然后在锅内倒油, 待油还是冷的时候同时放入白糖(要多, 大概一份糖, 2.5或3份油), 小火慢慢把糖炒化. 待糖水开始变成棕红色, 且开始冒棕红色的泡沫时, 马上把排骨倒入锅中炒匀, 接着放入姜片, 花椒和香料, 炒出香味后倒入少许料酒和酱油上色, 掺入清水, 加入盐和葱结, 大火烧开后转至小火慢慢烧至排骨粑软, 然后夹去锅里的葱和大块头的香料, 大火收汁, 待汤汁变浓时, 加入味精起锅即成。我老婆喜欢辣,几乎成了习惯,每次炒排骨,总是加一点朝天椒,甜中有辣,辣中透甜。做菜需要掌握火候,如同做人一样,当然做菜容易做人难,难就难在把握不好火候:太平和了就显得没有个性;太激情了就会物极必反。
做菜是一种乐趣,品菜却是一种享受了。最适合享受排骨的词非啃莫属。新华字典里啃字的解释是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下咬。并且在啃的时候,一定是双手并用,慢慢地品味肉汁里所包含至纯至美的滋味。品排骨千万别性急,急了品不出滋味,说不定还会伤到牙齿。同时吃不干净,造成很大的浪费。我老婆啃排骨是有一定的境界的,她认为排骨不能捞得太泡,肉要有韧劲,这样啃起来才有劲,才舒服。她总是说最喜欢啃难啃的骨头,无论多硬多有韧劲,只要不是生的,她会毫不留情的把骨头上的肉啃得一干二净。而那些好啃的骨头便是我与女儿美味了。
老婆以前很瘦,极象一根精制的排骨。她特喜欢唠叨,不论在什么陌生的场合,很快就会弥漫她童声很重的声音。当然她最拿手的就是安慰别人,最会安慰我。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她总会有办法让我开心。无论我在北京还是深圳,寂寞或者是失落的时候,第一个是给她打电话,她一唠叨就是几十分钟,如象做一道排骨那么久。
我跟老婆的婚姻就象一道红烧排骨,我们在生活中啃着这盘永远鲜嫩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