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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新闻

    距离国庆节还有几天的时间,各大饭店国庆期间的订餐活动已经陆续开始了。今年“十一”期间订餐有一个新举措,那就是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使用。《市场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一些饭店开始使用这份订餐合同了。

    18日记者打电话到老字号清真名店望 德楼,首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就是在这里签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已经有签好的订餐合同,可供其他顾客签合同时参考。预订的时间、位置、饭菜的标准、怎样布置等等都可以写在合同里,甚至多放辣椒少放糖这些细节也可以写进去。”

    关于订金与违约金问题,望德楼表示,他们是按100元/桌来收取订金的。若临时有变动,顾客需要提前7天通知,这样才不算做违约。虽然订餐合同的推广主要适用于家宴、婚宴、聚会宴、年夜饭等稍大型的订餐上,但由于合同的签订保障了顾客与饭店共同的利益,是份双保险,因此,望德楼鼓励订餐的客人都来签合同。

    与望德楼同属聚德华天集团的烤肉宛也向《市场报》记者表示,已经开始和订餐顾客签订餐服务合同。“签了合同,顾客就要交全餐费用20%的订金。”烤肉宛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所有关于违约的细节问题,都会写在合同里。“比如,顾客临时有变动,顾客至少要提前3至5天内告诉我们,那么我们将把订金全额退回。但若没有在这个期限内通知我们,将视为顾客违约,我们是不会退订金的。”

    既对消费者有利,也能保障商家的利益,对于这份订餐合同,饭店和消费者都表示了欢迎。很多饭店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提前准备了好多预订桌的菜,结果顾客却一直没有现身,致使饭店经济受损。订餐服务合同将这些都做出规定,为饭店提供了利益保障。而对于顾客来讲,订餐合同更是在保障权益、维护权益方面提供了便利和依据。“消费者不仅可以对就餐环境、就餐标准、菜的样式提出要求,而且无论哪方面有出入,都可以拿着合同维护权益,再也不会因为没有证据而吃哑巴亏了。”北京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说。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涉及菜品、用餐时间、位置、桌数、收费服务项目等诸多事项。此前由于缺乏合同,多是消费者与饭店达成口头约定,易引发纠纷,且不容易解决。消费者与餐饮企业签订正规合同,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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