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注意维权预订年夜饭多数人没签合同

餐饮新闻

  预订年夜饭时签一份合同,被许多餐饮商家和市民视为多余,但一些年夜饭的消费纷争却因事先没签合同而难以处理。消委会人员建议,消费者最好签预订年夜饭合同,以便维权。

  近日,日出东方社区的王先生到五里亭附近的一家饭店预订年夜饭。去年的年夜饭,王先生由于没有和饭店签预订合同,结果还没吃完,服务员就叫他们走,说下拨客人来了。鉴于此,他今年在与饭店签好合同后,才交定金。在合同上,他对菜价、数量及开席和结束时间等细节问题都有注明。

  记者随后采访了牡丹大酒楼、世纪金源大饭店、温泉大饭店和香格里拉大酒店等饭店,发现这些店的预订制度都较完善。在一些中小型饭店的预订年夜饭签合同的消费者则较少。

  福州温泉大饭店餐饮部的工作人员就消费者关心的年夜饭菜价上涨的问题表示,消费者订菜时以现行的菜单价为准。

  消委会人员提醒消费者,吃年夜饭要选择信誉好的饭店,此外,消费者要在细节问题要与饭店方面协商好,最好签预订合同。

  福建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德告诉记者,消费者与饭店签预订合同或者是约定按交易习惯来进行都是可以的,“交定金时要确认细节,双方都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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