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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书籍流行 专家:很多存在误导

餐饮新闻

  北京协和医院营养室主任马方强调,我们营养人员也好、媒体也好,在人们对饮食营养关注的同时,应该把正确的东西、有科学依据的东西告诉大家,教会大家,使大家能够清楚地了解某些食物对我们身体的影响。而这些图书表现出来的比较商业化的、急功近利的作风,是科学工作者反对的。

  中国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杨柳认为:“食物相克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出书问题,而是牵扯到引导百姓科学地饮食理念问题。中国烹饪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必须说话了,我们想用《北京青年报》这个平台呼吁,从营养、科学方面,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很好的指导。”

  此次会议的承办方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北京顺峰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锐均先生发言驳斥:“作为一个著名的餐饮企业,如果按这些书说的我们马上就得关门了,厨师也不知道怎么做菜了。”

  ■假设

  上至满汉全席,下至家常便饭,都不能吃了。麦当劳、肯德基也得完

  如果吃了所谓相克的食物引起人体致伤、致残、致死,怎么赔偿

  面对书中一些荒谬提法,语言诙谐的翁维健教授说道,“大蒜和狗肉同吃会引起中毒或致死,用人奶解毒”,如果肯定了这样的说法,会有哪些后果呢?

  上至满汉全席,下至家常便饭,都不能吃了。大蒜和葱不能放在一块儿,大蒜和鸡肉不能放在一块儿,白萝卜和胡萝卜不能放在一块儿,那么沙拉、大丰收菜就不能吃了。中国的饮食文化也不能延续了。因为文化是人类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综合,特点是有延续性,2000多年来,中国人就这么吃,就没断过,如果相信这个,就得断。

  西餐的沙拉,土豆打底,里面有番茄、黄瓜、洋葱,奶油罐焖鸡怎么做?麦当劳、肯德基也得完,不管是牛柳还是鸡柳,里面的配菜都有奶油。

  还有,如果食物相克,也要制定法规,不管是餐饮单位还是食品生产单位要在包装上、菜谱上加以说明,“这个是相克的,吃了责任自负。”

  再有,药证法规也应修改,西药的说明书得写上:“你吃了这个药,注意不能吃什么食物,如果吃了什么食物,后果严重,责任自负。”

  再说,如果吃了所谓相克的食物引起人体致伤、致残、致死,怎么赔偿?不管这个人真的假的,就算是碰瓷儿吧,参加一个宴会,吃自助餐,自助餐里有黄瓜和西红柿、有牛肉炖土豆,吃完我就往地下一躺,不说死,就说难受,肚子疼,就告你去。为什么?书里有根据。所以说,这些问题是很严重的。

  “我们现在不能跟着这些书走,它一个是在画鬼、一个是在造神,就是忽悠。”翁教授说。

  ■辩诬

  欺骗读者,所用的无非就四招

  吃鸡屎能解“那种”毒,简直就是对中医的诬蔑

  用“食物相克”的说法欺骗读者,所用的无非就是以下四招,翁教授总结道:

  第一,用现代的营养学理论,像如何产生沉淀、造成不能吸收、如何破坏营养成分,用这些论点来证明相克有理。

  第二,用西医的理论,大谈生化反应、器官细胞等等,很深、很玄。

  第三,实在讲不清道理,就把老中医搬出来了,什么气血亏,四气五经等等,满嘴中医的词,说得也不对。

  第四,不讲任何道理,西医、中医都不引,或者是怪怪地引一段很古代的中医的经文,认为这就是食物相克的理论。”

  翁教授认为,中医对食物的宜和忌,我们推到汉代的《伤寒论》,医学家张仲景对宜忌的问题说得很简单,‘得当者为宜,不当者为忌’。你吃饭选择很好,得当了,没有造成疾病,就是为宜。吃了不合适,就是为忌。到了唐代大医学家孙思邈认为,不吃适宜者不足以生存。他的意思也是主张,食物要注意宜和忌,但是也没有具体到谁和谁相克。当然,也出现了这个和那个不合适的说法。但是随着2000年文化,越往后越少,到明清时候,谁也不太理这个事了。

  “猪肉和百合吃了中毒,吃饭的时候有西芹炒百合,还有红烧肉怎么办?说用韭菜汁可以解。羊肚和羊肝与红豆不能一起吃,猪肝、猪肚和红豆一起吃也会引起中毒,吃鸡屎就能解。说这是中医的方法,简直就是对中医的诬蔑。”翁教授气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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