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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协声明: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属市场行为

餐饮新闻

    强调收取的是服务费而非开瓶费

    “自带酒水”问题引起各方讨论之际,中国烹饪协会再一次发表声明,强调对于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是否收取可以由餐馆自主选择。

    中国烹饪协会强调,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的文件,2003年国家公布的新的价格(收费)管理目录,饮食业不在其中,目前饮食业的服务收费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按照我国餐饮业价格管理法规,企业要坚持“明码标价”原则。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企业对自带酒水是否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属于市场和企业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烹协同时认为,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应同时包括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选择,而自愿接受或选择性消费。

    中烹协表示,自带酒水之争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已存在较长时间。中国烹饪协会已将此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了反映。

    “餐饮业不但不是暴利,甚至是微利行业。”大董烤鸭店总经理董振祥告诉记者。餐饮业内的共识是,一般餐营业的利润在10%左右,最高能够做到15%,但是不少都不到10%。金百万餐饮集团总经理翁桂珍就向记者表示,他们的纯利润在8%左右。

    董振祥告诉记者,消费者在餐馆消费,必然要占用各种资源。加价30%包括餐厅的租金,人工成本,电费、管理费用,酒具损耗和清洗费用,另外还有税金,企业要缴纳5%的营业税,还有33%的企业所得税。“这些还不算喝酒将在无形中延长就餐时间,影响餐馆的翻台时间和上座率。”这些都去除掉,最后的纯利润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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