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市民状告麦当劳 称其彩色托盘垫纸

餐饮新闻

    麦当劳托盘垫纸“有毒”案开庭

    状告起因 市民认为麦当劳彩色托盘垫纸会污染食物

    郑州市民张岩女士是位律师,经常带孩子去麦当劳消费,就餐时餐厅服务员总是在盛食物的托盘上,铺一张新的彩色垫纸,并将薯条袋直接放倒在彩色垫纸上,使露在外面的薯条直接和彩色垫纸接触。

    张岩说,服务员的这一工作行为,让她和大多数消费者均误认为,该彩色垫纸可以和食品接触。她还说麦当劳从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用以盛装番茄酱的餐具,消费者用薯条蘸酱很不方便,不得不直接将番茄酱挤在该彩色衬纸上。

    2006年10月19日,她从报纸上得知,彩印托盘垫纸是有“毒”的纸张。

    因此,张岩一纸诉状把河南麦当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托盘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志,2006年11月1日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庭审辩论焦点 彩色垫纸是否有毒

    10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审判长首先询问是否接受调解,原告张岩同意调解,但麦当劳代理律师黄琨拒绝调解。

    辩论一:吃薯条到底怎么吃?

    原告张岩在法庭上指出,到麦当劳消费,时间都在半个小时以上,吃薯条必须一手拿酱包一手拿薯条,而这期间不可能始终拿着番茄酱不放也不可能先把薯条吃完以后,再吃汉堡或者别的东西。原告方的杜律师也表示,如果放下开口的番茄酱,番茄酱必将沾到托盘垫纸上,引起污染。

    被告代理律师黄琨则认为,挤出的番茄酱未必只能挤到托盘垫纸上,还有纸盒、餐巾纸、瓶盖等变通材料,可以用自己的,也可以向服务员索要(均是免费的)。另外,托盘纸虽然是印刷品,但是麦当劳严格按食品包装用原纸的标准生产并且符合此标准,七份送检报告证明这一点。因此,即使薯条倒在托盘纸上,也完全安全。

    辩论二:媒体一则新闻能不能证明有毒

    原告张岩在法庭上出示一份证据,是去年10月19日省会某媒体转发的新民晚报一则消息,标题为《专家称彩印托盘纸有毒,直接蘸酱吃薯条不安全》。该报道中说,在一些洋快餐店或酒吧、咖啡馆内,托盘纸看上去印刷得还比较精致,而不少顾客习惯直接将薯条、汉堡、炸鸡、爆米花等倒在托盘纸上,一些人还将番茄酱挤在托盘纸上蘸着吃。上海市食品监督部门的专家肯定了托盘纸的“毒”性,建议消费者改变此类消费习惯。

    被告律师认为,“一些洋快餐”本身并未指全部,更未直接指麦当劳,而且“专家”是谁,无法确定其公信力,同时专家的观点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是个人理解,还是由检测报告结论确定?

    辩论三:改善服务是否需要法院要求?

    被告指出,麦当劳如存在生产经营或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问题,应由食品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虽然《消法》等中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知情权,消费者可以监督。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通过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来要求其改正。

    此案10日没有当庭宣判。

    庭外声音

    原告:有快餐店改正是我的胜利

    休庭后,记者采访了原告张岩。她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让更多的消费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我们做公益诉讼,就是想唤起更多的消费者或者民众,关注自己的权益,主动维权。”

    同时她表示,省会另外一个快餐店已经悄然在自己的托盘垫纸上标上了警示语言。“我感到很欣慰,虽然我的诉讼请求不一定能在麦当劳实现,但快餐行业注意到这个问题了。”

    被告:从“有毒”到服务瑕疵是我们的胜利

    在采访麦当劳代理律师黄琨时,他表示近年来很多人借洋快餐炒作。前期的某些媒体报道的标题、行文中,都以“垫纸有毒”做了报道的重点。今日的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转移到了麦当劳的服务是否有瑕疵上,有没有毒不是重点,这是麦当劳最大胜利。同时他认为:“服务需要改善,消费者可以向麦当劳提建议,法院不能判定改变服务方式。”

    庭外调查

    12%的消费者把酱挤到托盘纸上

    10日下午,记者分别在商业大厦附近的麦当劳和肯德基作了调查。12%的消费者将番茄酱挤到托盘纸上蘸着吃。

    记者采访了几位麦当劳的消费者。刘先生表示自己已经看到过相关的报道,所以自己改变了食用习惯。另外几位消费者都表示并不知道该事件,但均表示麦当劳应该提醒或者警示顾客。而一位带着孩子的陈女士则向记者表示,自己也是一位律师,她认为:“社会需要这样的炒作,只有这样跨国公司才会更关注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中国消费者也会逐渐改变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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