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先民由生食到熟食,可能是先吃烧狗肉。狗很早就为人们驯养,帮助狩猎,夜间与人同宿,可以守夜。先民所居洞穴,挖有火塘,日夜不能熄火,要保存火种,而且夜间火光可以惊走野地兽。有这么一次,狗(或是老了,或是病了的)掉进火塘烧熟了,先民把烧熟的狗肉吃了充饥,从此就知道烧熟食的好处。
今天,我们考古发掘的远古文化遗址,往往发现人骨与兽(狗骨为多)在一起,其中的兽骨有烧灼过的,可能就是人吃人烧熟的兽类剩下来的骨头。甲骨文有“犬”字,有“狩”字,犬是家畜,用以田猎。代有“犬人”,职司猎获之人也称为“犬”。人也以“犬”为祭祀之牺牲。代卜辞中有燎犬的话。“燎”是用性之法,“燎犬”就是烧狗。可知人是吃狗的。《孟子·梁惠王》;“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仪礼·乡饮酒礼》:“其性狗也,烹于堂东北”。《礼燕》亦有类似的话。现在人们多引用《史记·攀哙传》:“以屠狗为事。”《史记正义》:“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史记》产攀哙以屠卖狗肉为业,那是直承远古的,我们一直吃狗肉。但为《史记》作《正义》的唐朝人张守却说“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意思是唐朝人已不像汉朝人那样象吃羊肉吃猪肉那样的吃狗肉了。《说文·肉部》有“然”字,从犬肉,意思就是“犬肉也”。《火部》有“然字,从火然声,就是“烧也”这个字本来的意思应该是“烧烤狗肉”,后来词义扩大引申为一般的燃烧。以后“然”被假借作“然否”“然而”的“然”,才另造“燃”字是后起孳乳的增益偏旁的字。可见汉代人一直是好吃狗肉的的。
唐朝人已不大吃狗肉了,张守节的话是可信的。原因何在?先师许地山教授云,这与佛教入中国,而在六朝时普遍为广大人民信仰有关,因为佛经中说狗是最污秽的,不能吃,这正如回族人不吃猪肉,而持诵关帝经的人不吃羊肉一样,是信仰问题。这样的事例是不少的。于是吃狗成为禁忌。而且当时政府也明令禁止宰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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