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称之为土豆的东西,学名叫马铃薯。和我有同样习惯叫法的人恐怕不在少数,但对于马铃薯的其他美称,知道的人想必就不太多了。诸如万能作物、地下苹果(法国路易士十六时期称)、爸爸(印地安人称)第三面包(欧洲人称)等等。叫得再响,说白了,就像素鸡不过是豆腐卷、翡翠白玉汤不过是一片菠菜叶、两片嫩豆腐--小菜一碟。
但就是这不起眼的东西,或是丝、条、块,或是蒸、炸、煮,或是土豆沙拉、土豆酿皮、拔丝土豆、油炸土豆片等等,百多金钢般屹立餐桌而不倒,只叫牛羊垂首,鸡鸭称臣。现如今,又被冠以“全球通”之佳誉,愈发声名显赫。勉强与之齐名的“神州行”(酸菜粉条),论营养、论花样、论贮藏的持久,都不是一个档次,不过是满桌油腻荤腥的调剂。
按说集宠爱在一身,土豆至少也得封个一品,但也许是灰不溜秋的长相,达不到回眸一笑百眸生的效果,最终只能凭广泛的群众基础,免去宛转蛾眉马前的噩运,风光无限的,千秋万代地昂首前进。
就因为土豆的大量存在,使年少的我和家人抵制不了诱惑而当过“窃贼”,至今想来,仍不免脸红。那时家住被农田包围的郊区,父亲一个人工资解决不了全家十口人温饱,自家无地,就只有将目光锁定在附近农村。通常情况下,和大多数工人一样,在老乡翻过一茬的地里再遍挖搜寻一次,但那所获太少。暗地里,我们瞒着父母,从那些主人家还没挖过的地里,连叶带秧地……。惊险是惊险了点,但事半功倍的轻松促使我们不断冒险,直到被抓。
抓我们的人,是个老光棍,眼看着讨老婆的银子被我们偷走,岂能善罢甘休。不过,他当时低估了在他地里刨食的我和小哥,他正想我我们身上抡铁揪把。危难关头,我和小哥同时送出了求救口哨,霎时间,其他几个哥哥齐聚一起,似天兵天将般将那老光棍团团围住…最后是我们背着几十斤土豆,高唱着《团结就是力量》大摇大摆绝尘而去。老光棍是否娶了老婆,当时只有八九岁的我不得而知,但事情败露后,被母亲一阵狂揍却是记忆犹新。
如今,吃素食已渐成时尚,看来,爱跟风的我与它的缘分还远没有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