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证我国在汉代(公元前206年)以前就已种开始植葡萄并有葡萄酒的生产了。司马迁著名的《史记》中首次记载了葡萄酒。公元前138年,外交家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看到“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陶,苜蓿极望”(《史记·大宛列传》第六十三)。大宛是古西域的一个国家,在中亚费尔干纳盆地。这一例史料充分说明我国在西汉时期,已从邻国学习并掌握了葡萄种植和葡萄酿酒技术。西域自古以来一直是我国葡萄酒的主要产地。《吐鲁番出土文书》(现代根据出土文书汇编而成的)中有不少史料记载了公元4-8世纪期间吐鲁番地区葡萄园种植,经营,租让及葡萄酒买卖的情况。从这此史料可以看出在那一历史时期葡萄酒生产的规模是较大的。
东汉时,葡萄酒仍非常珍贵,据《太平御览》卷972引《续汉书》云:扶风孟佗以葡萄酒一斗遗张让,即以为凉州剌史。足以证明当时葡萄酒的稀罕。
葡萄酒的酿造过程比黄酒酿造要简化,但是由于葡萄原料的生产有季节性,终究不如谷物原料那么方便,因此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并未大面积推广。在历史上,内地的葡萄酒,一直是断断续续维持下来的。唐朝和元朝从外地将葡萄酿酒方法引入内地。而以元朝时的规模最大。其生产主要是集中在新疆一带,在元朝,在山西太原一带也有过大规模的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的历史。而汉民族对葡萄酒的生产技术基本上是不得要领的。
汉代虽然曾引入了葡萄及葡萄酒生产技术,但却未使之传播开来。汉代之后,中原地区大概就不再种植葡萄。一些边远地区时常以贡酒的方式向后来的历代皇室进贡葡萄酒。唐代时,中原地区对葡萄酒已是一无所知了。唐太宗从西域引入葡萄,《南部新书》丙卷记载:“太宗破高昌,收马乳葡萄种于苑,并得酒法,仍自损益之,造酒成绿色,芳香酷烈,味兼醍醐,长安始识其味也。”宋代类书《册府元龟》卷970记载高昌故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约二十多公里,当时其归属一直不定。唐朝时,葡萄酒在内地有较大的影响力,从高昌学来的葡萄栽培法及葡萄酒酿法在唐代可能延续了较长的历史时期,以致在唐代的许多诗句中,葡萄酒的芳名屡屡出现。如脍炙人口的著名诗句:“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王翰“凉州词”)。刘禹锡(772-842年)也曾作诗赞美葡萄酒,诗云:“我本是晋人,种此如种玉,酿之成美酒,尽日饮不足”。这说明当时山西早已种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白居易,李白等都有吟葡萄酒的诗。当时的胡人在长安还开设酒店,销售西域的葡萄酒。
元朝统治者对葡萄酒非常喜爱,规定祭祀太庙必须用葡萄酒。并在山西的太原,江苏的南京开辟葡萄园。至元28年在宫中建造葡萄酒室。
明代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卷30中曾记载了我国栽培的葡萄品种有:水晶葡萄,晕色带白,如着粉形大而长,味甘;紫葡萄,黑色,有大小两种,酸甜两味;绿葡萄,出蜀中,熟时色绿,至若西番之绿葡萄,名兔睛,味胜甜蜜,无核则异品也;琐琐葡萄,出西番,实小如胡椒,……云南者,大如枣,味尤长。